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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六年进贤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 招商动态 |2016-08-10

进教体字138号

二○一六年进贤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各中小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省市今年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工作意见》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今年全县小学、初中和高中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取消义务教育借读费的规定,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

㈠乡镇义务教育招生

1.乡镇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及农村完中初中部招生,原则上招收本乡镇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

2.乡镇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招收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9月1日—9月3日,分别凭《户口簿》或《初中入学通知书》到所在乡镇小学、初中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3.乡镇义务教育民办中小学招生,按“学校自主招生、学生自愿入学”的原则,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其中初中招生,于学籍建档规定时间将就读学生《小学毕业生信息明细表》和《初一新生入学花名册》报县中招办,作为建立初中学籍档案的凭证。

㈡县城义务教育招生

1.县城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招生,严格按县城小学、初中划定的学区进行审核招生(小学由招生学校审核;初中由毕业学校、招生学校共同审核)。县城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根据户籍和家庭实际住址,按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到所在学区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新生8月23日—8月25日,凭《户口簿》或《房产证》和《户口簿》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初中一年级新生9月1日—9月3日凭《初中入学通知书》及《小学毕业生信息明细表》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具体审核办法为:

⑴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只有县城户籍,凭《户口簿》户籍地址审核入学。

⑵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具有县城户籍,父母又有县城住房,两证地址不一致时,如涉及跨学区学校,凭《户口簿》或《房产证》和《户口簿》(配合房产确定家庭关系,下同),由家长选择其中一个学区学校审核入学。

⑶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没有县城户籍,但父母有县城住房,凭《房产证》和县城以外《户口簿》,按房产地址审核入学。

⑷学生父母没有住房,而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及证明学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关系的有效证件(《户口簿》或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按房产地址审核入学。

⑸学生父母事实购买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的,凭《水费发票》、《电费发票》、《闭路电视开户发票》等材料,按证件地址审核入学。三项票据不齐全的(至少应提供两项收费票据),学生家长须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在证件地址处事实购买住房。发放《入学通知书》之前,由招生学校派出分管副校长组织工作人员3—5人开展上户调查,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县城中小学入学资格,回户籍所在地中小学就读。

⑹学生父母按揭购买住房,凭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首付发票》等材料,按合同地址审核入学。

⑺学生父母住房用于抵押贷款,凭与银行签订的《抵押贷款正式合同》原件,按合同文本标注的房屋地址审核入学。

⑻学生父母房屋拆迁,暂未重新安置的,凭县拆迁办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经招生学校实地核查属实,按原址或安置的新址审核入学。

2.县城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招生,符合下列情况按政策规定审核入学。

⑴学生父母系外派支边、驻地现役军人或在我县具有县政府确认招商引资项目的法人(外商)及享受县政府津贴的企业科技人才、高层管理人才,凭《户口簿》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证书等材料,按照实际住址安排就近入学。

⑵学生父母系我县县城企业从外省、市、县聘请或招聘的中高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凭《户口簿》、合法有效的《劳动用工合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及转学材料,根据实际住址按县城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安排就近入学。

⑶学生父母工作调动或退伍安置,户籍正在办理的,凭《户口迁移证明》及相关部门的《调动介绍信》,按实际住址安排就近入学。

⑷学生父母双亡,投靠其他亲友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及亲友的《房产证》,按实际住址安排就近入学。

3.县城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招生,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按政策规定审核招生。学生父母系在县城务工就业或经商办企业的随迁人员,凭①合法有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②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③正式租房合同(以上三项证件应具有一年以上办理落款时间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根据实际住址按县城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安排就近入学。

4.县城小学毕业生,不符合在县城初中就读条件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乡镇初中就读。确属留守儿童存在实际情况,需在县城初中或县城附近初中就读的,由县中招办及毕业学校统一安置到青岚学校、五里初中、五垦学校、星火学校、进贤六中、实验学校(仅用于本校部分小学毕业生就读安置)等六所学校初一年级就读,保证每一位毕业生都有一所学校就读。

5.父母在县城务工生活,不符合在县城小学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乡镇学校就近入学。确属留守儿童存在实际情况,需在县城小学一年级就读的,在招生计划允许情况下,凭相关材料于9月1日—9月3日自行到青岚学校、五垦学校、民和五小、星火学校、民和三小、民和七小等六所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6.县城义务教育民办中小学招生,按“学校自主招生、学生自愿入学”的原则,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其中初中招生,于学籍建档规定时间将就读学生《小学毕业生信息明细表》和《初一新生入学花名册》报县中招办,作为建立初中学籍档案的凭证。

㈢全县义务教育转学

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其他年级招收的“转学生”,按照省市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各学校在开学前后一个月内(8月17日—9月16日)负责审核,同时收集所有具备正常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相关证件材料,于规定时间(县城学校每周一、三,乡镇学校及民办学校每周二、四)到基础教育科审核办理。

二、高中教育阶段招生

高中招生录取的总体办法按考生的总位置值(即各学科位置值相加之和)排序录取(总位置值小的考生排在总位置值大的考生前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升学志愿,若考生总位置值相同,必要情况下,征求招生学校意见调整招生计划,或实行学科优先录取。学科优先录取的原则:先看语数英三科位置值之和,三科位置值小者优先录取;若还相同,后按语数英单科顺序(先语文后数学再英语)的位置值排序,单科位置值小者优先录取。

㈠统招生录取

1.均衡重高生录取。我县招收重高均衡生的录取学校为:进贤一中、进贤二中两所中学。招生计划为重高计划的70%,实行指标到校、分校录取。中考填报志愿前,县中招办统一公开下达指标,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初中本校学籍应届资格),学校应指导考生填报升学志愿。录取列第一批次,按考生填报的均衡重高志愿,根据招生指标从小位置值到大位置值择优分校录取,录取位置值控制在不低于B2等级对应位置值44.84,录取的学生编入重高班学习。因考生成绩达不到要求,未完成均衡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招生指标由县中招办收回,统一调剂到统招重高列第二批次录取。

2.统招重高生录取。进贤一中、进贤二中、进贤三中、李渡中学、西山学校、岚湖中学等六所中学重高班面向全县招生。按考生填报的重高志愿,根据招生计划从小位置值到大位置值择优列第二批次分校录取。

3.统招普高生录取。各完中普高班面向全县招生,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填报的普高志愿,从小位置值到大位置值择优录取。统招普高招生列第三、第四两个批次进行录取。第三批次:进贤一中、进贤二中普高班及进贤三中、前坊中学、李渡中学普高志愿1的录取;第四批次,进贤三中、前坊中学、李渡中学普高志愿2及其他完中普高班的录取。有高中招生权限的民办中学,同时面向社会自主招收普高生,所招收的学生必须当年参加中考,中考成绩位置值在C3等级(66.18)以上的学生,凭证(准考证、成绩位置值、收费收据、录取花名册)办理高中学籍建档手续。

4.职业高中招生录取。职高录取列第五批次,各毕业学校应积极动员学生就读职高。凡直接填报职高志愿的考生或中考成绩位置值在D2等级以上普高落选而又未填报职高志愿的考生,可凭今年中考成绩位置值直接到江西省工程学校(进贤县职业教育中心)就读。

㈡转学生录取

具有进贤户籍,今年凡在外省、市、县报名参加中考,又要求转回进贤就读高中的学生,于8月15日前,带好以下六项建档材料:①进贤《户口簿》②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或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的《学生信息明细表》③今年参加中考的《准考证》④当地县级以上中招部门出具的该生中考成绩证明⑤当地县级以上中招部门出具的今年中考考试学科及满分分值的证明⑥《初中毕业生返回原籍(进贤县)入学转学联系表》一式两份(原则上到原就读初中学校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8月16日—20日,先到县中招办进行中考成绩折算,确定等级位置值及录取学校,后自行到就读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㈢特长生录取

今年全县招收高中特长生的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为:进贤一中体育特长生10人,进贤二中体育特长生10人,进贤三中体育特长生10人,李渡中学体育特长生10人,进贤三中美术特长生100人,前坊中学美术特长生50人。招收高中特长生原则上由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学校应提前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办法,公开收费标准(同统招生标准一致),组织专业加试,做到公正录取。凡中考成绩位置值在C3等级(66.18)以上的学生,按规定办理录取入学建档手续。8月22日,招生学校向县中招办上报《高中特长生录取花名册》一式三份。

㈣具体规定

1.切实加强高中招生管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准擅自降低等级位置值或改变录取结果乱招生。凡违规招收的高一新生不建立高中学籍。

2.严格高中新生学籍管理。今年公办完中招收的高一新生,一律凭《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收费收据报到注册,并作为建立普高学籍的依据。凡未经县中招办批准招收的高一新生(含外地转录学生),县中招办不提供档案,基础教育科不办理学籍,学生没有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资格,不进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不认定高中学分,不发高中毕业证书。

3.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民办学校高中招生在统招基础上,同时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未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学校不准招生。经批准的民办学校,不准超越权限招生,不得承诺低分办学籍、低分进重点班,用欺骗手段招生,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不到位则取消办学资格。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招生工作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工作,关系到广大学生家长的切实利益,体现教育的公正公平,全县中小学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树立进贤教育良好形象的政治高度,认真做好今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为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县教体局局长杨雨晨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罗寿根、袁江及全县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进贤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工作。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政府的统一组织管理下,实行校长负责制,招生期间校长要坚守工作岗位,亲自指挥组织本校招生工作,坚决杜绝违规招生、人情招生。

2.规范行为,阳光操作。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育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今年继续实行平行编班。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正确理解各项法律政策,用法律规范教育招生行为,原则上小学一年级应招收学区范围内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招生学校如有空余学位,可视情况适当放宽入学年龄,但最小年龄应控制为:2010年12月31日前出生。各学校要坚持招生政策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实行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公正公平。同时,积极加大教育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招生接待解释工作,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和理解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3.严肃纪律,落实责任。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中小学校要坚决贯彻执行省市县招生工作相关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各自履行工作职责,严禁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招生组织的工作人员,要带头遵守招生工作纪律,执行招生工作政策,严格自律,规范言行,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秩序,招生工作中自觉抵制说情打招呼,严禁受理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非政策性择校要求。对入学条件需要承诺存在争议的学生,中小学校一定要组织专人开展上户调查,开学后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要立即开展招生工作专项抽查,如有弄虚作假,除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外,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因招生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上访事件,中小学校要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安全稳定科和中招办报告,如因宣传解释、处置不当而引发群体事件,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准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形式的借读费,不准招收借读生。严禁任何形式的照顾录取;严禁组织选拔性考试争抢生源;严禁设立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的重点班、特色班、实验班;严禁弄虚作假招生;严禁非政策性跨学区范围择校招生。对违规招生,一经查实,按《进贤县中小学招生工作违纪处理暂行办法》严肃查处。

附:

1.《进贤县二○一六年县城小学学区》

2.《进贤县二○一六年县城初中学区》

3.《二○一六年进贤县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二○一六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教育 中小学招生 实施意见

抄 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办公室,陈韬部长,杨雨晨副县长

进贤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6年8月6日印发

(共印200份)

进贤县二○一六年县城小学学区

民和一小:

进中路所有单号 香江一路所有单号 校前路 江边站路 民主岭 民安路 圣旨殿路

柴火场路 天主堂巷 解放街后街朱家塘 马颈港路湖景佳苑沿江路双号:2号—464号

胜利中路单号:201号及以后双号:232号—348号南门路单号:137号及以后 双号:162号及以后

岚湖路单号:1号—357号双号:2号—266号钟陵路单号:123号及以后双号:180号及以后

实验学校:

胜利北路 东北街 西北街 东门路 舒芬街 大河门 大巷子 小巷子 桥子头 小康路

军门第路 武营塘路 后港洲东西村 九三新村 河门港巷 花江口 兔岗路 北门路

圳业太阳城 钻石广场 岚湖路单号:359号—413号沿江路双号:466号—850号

胜利中路双号:350号及以后西门路单号:1号—71号双号:2号—58号九颂山河·沁河园

民和三小:

财富北路 进中路所有双号 雁鱼塘路 子羽路 水西门巷 金家山路 花径路

茅家山路 康盛路(丽景花城)钟陵路单号:1号—121号 双号:2号—178号

进贤大道单号:1号—299号 胜利中路单号:1号—199号香江一路所有双号 香江二路

南门路单号:1号—135号 双号:2号—160号

民和四小:

经委路凤凰街凤凰东西街杨家巷章家巷田垄路新村巷徐家岭路贤湖路

环校路昌盛路祥云路永兴路 莲花巷 付家巷 西北四路贤士广场 保险公司宿舍

原云桥乡章家杨家 董源路单号:1号—297号双号:2号—302号

嘉禾路双号:2号及以后 农夫路双号:152号及以后岚湖路双号:268号及以后

进贤大道单号:301号—577号双号:262号—578号 胜利中路双号:2号—230号

军湖路单号:1号—195号双号:2号—142号

民和五小:

胜利南路高岭路苗圃路云中巷 乡前路麻山路罗家居民区富民路健民路

云桥南路 迎春一路迎春二路 进贤大道双号:2号—260号天集广场棕榈园小区

五垦学校:

园丁路 河边巷 青岚湖水产场 星光名庭 滨湖华城 世纪名城 黄河小区杨家安置房

岚湖豪城青岚湖景 岚湖路单号:415号及以后农夫路所有单号双号:2号—150号

西门路单号:73号及以后 双号:60号及以后 滨湖大道单号:1号—299号 双号:2号—298号

军湖路单号:197号—541号双号:144号—464号岚湖路(二中集资房)

人民大道单号:1号—397号 双号:2号—398号

民和六小:

祥和路邓付路茂贤路西北三路 贤陵大道 民和商城 翰香苑 世纪新城三阳村

康盛阳光城 阳光尊邸 金山角小区 中贤小区 鑫豪小区 名门世家 城朝花园 城投花园

茂贤小区电信邮政职工宿舍 电力小区 天润华府 中山颐园益隆杰座荣盛华天

栖贤园小区 新都名苑 府前雅院农民公寓 新辉小区 橡园 原云桥乡付家 姜家

新家园小区 广场明珠小区 楼宇国际 昌盛大夏 金域蓝湾 豪景壹品贤府书院

云桥北路单号:1号—119号 双号:2号—120号 进贤大道单号:579号及以后 双号:580号及以后

嘉禾路单号:1号及以后 中山大道单号:501号—599号 双号:502号—600号

人民大道双号:400号及以后董源路单号:299号及以后 双号:304号及以后

民和七小:

茂昌路 民和路 名爵公馆 青岚小区 御景东方 壹号公馆 泰府名都 丰和名城

滨湖桃苑 锦绣滨湖 阳光水岸 桂阳村 佑华小区 桂阳小区 辉阳小区 汇洋锦绣花苑

长天郡 桂扬新贤城 后万安置房 吴家安置房品禄苑人民大道单号:399号及以后

云桥北路单号:121号及以后 双号:122号及以后

中山大道单号:601号—939号 双号:602号—818号

原云桥乡吴家 前万 后万 刘家(可自主选择民和七小、青岚学校)

青岚学校:

水榭花都 凯旋广场 中山华府青岚名居半岛豪园 英伦壹品 青阳安居小区 云天小镇

滨湖大道单号:301号及以后 双号:302号及以后 中山大道单号:941号及以后 双号:820号及以后

原云桥乡吴家 前万 后万 刘家(可自主选择青岚学校、民和七小)保障性住房(中山华府西侧)

进贤县二○一六年县城初中学区

第一初中:

钟陵路水西门巷进中路校前路柴火场路天主堂巷付家巷莲花巷民主岭路

民安路圣旨殿路后街解放街朱家塘江边站路马颈港路南门路子羽路

雁鱼塘财富北路香江一路香江二路 康盛路(丽景花城)金家山巷 茅家山路

罗家居民区 花径路 湖景佳苑 岚湖路单号:1号—317号双号:2号—358号

进贤大道单号:1号—463号 双号:2号—398号天集广场沿江路双号:2号—464号

胜利中路单号:1号及以后双号:2号—230号

进贤二中:

杨家巷章家巷环校路邓付路茂昌路昌盛路永兴路嘉禾路 祥云路徐家岭路

董源路 祥和路 民和路 云桥北路 茂贤路 西北三路 西北四路人民大道 贤陵大道

原云桥乡章家杨家付家姜家名爵公馆农民公寓民和商城新辉小区桂阳村

翰香苑世纪新城滨湖华城世纪名城保险公司宿舍新都名苑御景东方楼宇国际

金山角小区贤士广场中贤小区鑫豪小区名门世家佑华小区桂阳小区辉阳小区

汇洋锦绣花苑城朝花园城投花园三阳村栖贤园小区茂贤小区长天郡 壹号公馆

滨湖桃苑 锦绣滨湖 阳光水岸 青岚小区 府前雅院 岚湖豪城青岚湖景泰府名都

中山大道单号:501号—939号双号:502号—818号后万安置房 吴家安置房丰和名城

电信邮政职工宿舍 电力小区 天润华府中山颐园益隆杰座荣盛华天贤府书院

金域蓝湾 豪景壹品 昌盛大夏 新家园小区 广场明珠小区 桂扬新贤城橡园品禄苑

康盛阳光城阳光尊邸青岚湖水产场 滨湖大道单号:101号—299号 双号:100号—300号

进贤大道单号:537号及以后双号:488号及以后农夫路单号:149号及以后 双号:152号及以后

原云桥乡吴家前万后万刘家(可自主选择进贤二中、青岚学校)

进贤六中:

高岭路苗圃路云中巷 乡前路经委路富民路健民路迎春一路迎春二路

胜利南路云桥南路 海云路 站前路 麻山路 官塘小区 胜利南路安置房

恒昌华城 圣路小区 汇洋格林郡中山星城原云桥初级中学的服务学区棕榈园小区

实验学校:

东北街西北街东门路北门路舒芬街大河门河门港巷大巷子小巷子桥子头

小康路花江口兔岗路九三新村武营塘路后港洲东西村军门第路胜利北路

西门路单号:1号—71号双号:2号—58号胜利中路双号:232号及以后九颂山河·沁河园

沿江路双号:466号—850号岚湖路单号:319—413号圳业太阳城钻石广场

五垦学校:

田垄路 园丁路 贤湖路 新村巷 凤凰东街 凤凰街 凤凰西街 星光名庭黄河小区

河边巷 军湖路单号:1号—541号双号:2号—464号杨家安置房 岚湖路(二中集资房)

西门路单号:73号及以后双号:60号及以后农夫路单号:1号—147号双号:2号—150号

岚湖路单号:415号及以后双号:360号及以后滨湖大道单号:1号—99号双号:2号—98号

进贤大道单号:465号—535号 双号:400号—486号

青岚学校:

半岛豪园 英伦壹品 水榭花都 凯旋广场 中山华府青岚名居云天小镇

滨湖大道单号:301号及以后 双号:302号及以后青阳安居小区

中山大道单号:941号及以后 双号:820号及以后保障性住房(中山华府西侧)

原云桥乡吴家 前万 后万 刘家(可自主选择青岚学校、进贤二中)

二○一六年进贤县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年级

时间

工作内容

执行单位

小学一年级

8月23日—25日

县城一年级新生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县城各小学

8月26日

上交招生公示照片、招生人数

县城各小学

9月1日—3日

乡镇一年级新生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乡镇各小学

9月5日

上交一年级新生入学花名册

县城各小学

初中一年级

8月10日前

招生初审、分类造册

县城各小学

8月14日—18日

第一批次招生审核

县城各小学、各中学

8月20日

第二批次招生审核

县城各小学、各中学

8月21日

上交各类新生花名册、招生公示照片、入学情况统计表

县城毕业学校

8月22日

发放入学通知书

县城各小学、各中学

8月26日—9月3日

外地小学毕业生返乡就读材料审核、办理入学手续

中招办、各中学

9月1日—3日

初一新生报到注册

各中学

高中一年级

8月20日—21日

高中新生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各高中学校

其它年级

8月17日—9月18日

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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